​4小學生涉欺凌長者 案件移送檢院偵辦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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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就讀於花王堂區不同班級的4名小學生涉嫌在過去兩個月多次對一名女長者進行辱罵,並作出丟雞蛋和汽水罐、潑髒水,以及用掃帚進行襲擊的行為。司警獲悉事件後立案調查,並將涉案4名小學生移送檢察院偵辦。

近日,網上流傳一則關於「童黨毆打老人」的帖文,內容指一名長者遭4名青少年辱罵欺凌。司警局高度重視,隨即立案調查。案情顯示,本年2月至4月期間,上述4名男小學生涉嫌對在學校附近公廁從事清潔工作的一名本澳女長者以粗言穢語進行辱罵,並先後4次對該名長者作出丟雞蛋和汽水罐、潑髒水的行為,以及用掃帚進行襲擊,導致女長者頭部輕傷。女長者受辱後將事件告知女兒,有人在網上公開事件。司警經過調查後,透過司警局關注少年組,聯絡到4名涉案小學生及其監護人到警局問話,據其中一名小學生供稱,事件原因為女長者在較早前晚上看到4人在街上玩耍,便詢問他們為何流連在外而不歸家,4人對此反感並心生不忿,於是作出欺凌報復行為。警方認為4名涉案小學生存在犯罪事實,有關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司警局指出,未成年人作出犯罪行為,同樣須負法律責任。若違法青少年已達刑事歸責年齡,適用與成年人相同的刑事程序,並按犯罪情節予以處罰;對於年滿12歲而未滿16歲的違法青少年,則根據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理;對於未滿 12 歲的違法青少年,將根據法令所規定「社會保護制度」的一般措施進行適當監管。司警局將持續與教育界緊密合作,加強預防和打擊涉及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同時,青少年應時刻守法,潔身自愛,切勿結夥違法、欺凌弱小。家長也應多關心子女,灌輸守法意識,共同守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司警再次強調絕不容忍任何違法犯罪,公眾如遇犯罪或知悉犯罪線索,請即向警方舉報,切勿啞忍縱容以助長不法行為。

教青局提醒 青少年要遵紀守法

教青局高度關注司法警察局昨日發佈一宗有關學生出現行為偏差,甚至涉嫌違法行為的事件,已即時協調輔導機構關顧涉事學生情況及為家長提供所需支援,並提醒青少年做任何事情時必須三思後果,切勿以身試法。教青局強調青少年須遵紀守法,呼籲家長多關心子女,如發現其行為或交友狀況與平時有異,應主動關懷和瞭解,與學校或學生輔導員溝通共同尋求協助及解決問題。倘有需要,可致電28401010與教青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聯繫。